“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录入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1. 关于部分基层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问题。
根据团中央制定的《“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说明》,按照组织设置原则,对于团员数量达不到3人的团支部, 应当撤销或与其他团支部合并;每位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一个团支部中,不能直接在团委或团总支。
(1)对于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团支部,可与临近单位(部门)团员组成联合团支部并及时录入系统,上级团组织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其及时履行相关程序。(2)对于经核实确实没有团员的团支部,可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履行撤销程序。(3)当已合并或撤销团支部所在单位具备建团条件时,上级团组织应及时指导其重新建立团支部。(4)所有撤销或合并的团支部应及时向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团县委或团市委)报备,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处理。
2. 关于已录入系统学校毕业班团支部是否进行删除的问题。
(1)对于尚未录入团员的团支部可以直接由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在系统内进行删除。(2)对于已录入团员的团支部,应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团总支)在系统内建立毕业班待转接团支部,将所有已毕业团员集中转入该团支部。(3)学校团委应履行职责,及时办理毕业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 关于对团员身份摸底核实问题。
目前基层存在一些无法提供团员身份证明的团员,导致团支部管理员不知是否应该将这部分团员录入系统。
各级团组织应本着对每一名团员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团员身份摸底核实工作,做到应录尽录。对于2016年之前入团虽无法提供团员身份证明但近期按时缴纳团费且本人承认团员身份的,应及时录入系统;对于2016年之后无法提供团员发展编号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4. 关于2016年之前入团年龄不符合规定的团员无法录入的问题。
由发展其成为团员的团组织或县级团委出具相关说明,交由团市委汇总后每周五集中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由团省委协调团中央统一录入系统。
5. 关于团员信息已在其他团支部中录入的问题。
(1)由团员本人使用“身份证后八位”作为密码尝试登录,进入系统后查看下自己目前在哪个团组织,如果不是自己应在的团组织,可主动发起“组织关系接转”业务转入正确的团组织。(2)各级团组织应履行职责,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审批工作。